就业
欢迎您,访问安阳人力资源网!
注册 手机站 服务热线:0372-2299036
微信公众号

安阳“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人才服务一卡通”实施细则

2020-11-16 10:52:09 8875

安阳“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

“人才服务一卡通”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安办文〔2020〕2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才服务一卡通”是依托社会保障卡,用于“洹泉涌流”各类人才办理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待遇的集成信息卡,能够使各类人才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第三条  “人才服务一卡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职能局委为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范围为各类人才提供优惠服务。

第四条  创新“互联网+人才服务”模式,建立引进人才线上线下双服务机制。通过人才服务平台,各类人才持“人才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各类人才是指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青年储备人才、其他特殊人才等引进对象。

第六条  “人才服务一卡通”服务内容包括:生活补助、创新创业补贴、人才周转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医疗保健、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一元民生”等优惠服务。

第七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卡(“人才服务一卡通”的载体)的申请、制作、发放、管理、服务,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办理服务事项;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生活补助、创新创业补贴优惠政策服务,进行审核和办理。

第八条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按照“两级十同”的标准,指导各责任单位制定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服务规范。

第九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人才周转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服务,进行审核和办理。

第十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预约、协调和跟踪医疗服务、健康咨询等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门诊、急诊、住院、专家会诊等绿色通道服务,进行审核和办理。

第十一条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优惠政策,进行审核和办理。

第十二条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公共图书馆、公共体育场馆、旅游等文体休闲服务优惠政策,进行审核和办理。

第十三条  市民政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一元民生”政府综合救助保险优惠政策,进行审核和办理。

第十四条  市财政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兑现购房补贴、生活补助、创新创业补贴等人才专项奖补资金,发放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第十五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可增加调整服务内容和责任单位。

第十六条  服务指引。各责任单位制定并发布“人才服务一卡通”办事指南,明确各服务事项的办理单位、服务人员、服务电话、办理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第十七条  提交申请。各类人才、用人单位按照办事指南,通过人才服务平台,凭社会保障卡向各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专员服务。各责任单位应按照“人才服务一卡通”有关优惠政策规定设立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主动预约服务。

第十九条  高效办结。各责任单位服务专员按照办理流程,须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等手续,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二十条  信息建档。各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跟踪服务机制,加强相关档案管理,畅通人才需求渠道,及时掌握为各类人才提供优惠政策服务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各责任单位要畅通服务电话,优化内部流程,积极推进“人才服务一卡通”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  健全“人才服务一卡通”综合协调机制,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对未按照要求落实“人才服务一卡通”优惠服务事项,或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拖延、推诿、扯皮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第二十四条    “人才服务一卡通”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依据人才服务平台人才认定进行身份认证。若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享受过程中,人才认定身份、个人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就业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上报变更。若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应及时补办,并向人才服务窗口提交新卡手续。对提供虚假材料,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行为的,经审核后,注销“人才服务一卡通”。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